九寨天堂國際旅游度假區
2011年,逾千項大型旅游綜合項目簽約,投資總額超萬億元,僅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發,其中大旅游項目就計劃投資910億。
“十二五”的中國旅游業,或已醞釀前所未有的產業泡沫。
這一輪旅游地產熱的最新特征有四:1、旅游地產逐漸成為部分省市“十二五”事實上的戰略支柱產業;2、從京滬等一線城市,轉向國內二三線城市,乃至縣域經濟體;3、從大都市核心商圈、周邊游憩帶、衛星城開發,轉為與旅游景區的深度融合;4、涉及區域開發的根本利益。除了傳統的項目運營方式,開發商反客為主,統一打包景區,如萬科投資60億元打造南充4A級“西山風景區”。
地產大鱷饕餮旅游盛宴,通常使出五大花招。
第一步,呂布戲貂蟬。比如中信地產和九江市合作的廬山西海國際度假區,項目投資120億元,而九江2009年財政總收入僅86.19億元。地方政府只有貂蟬一般的山水美景,開發商以大臨小,堪比呂布,掌握主動權。“戲”字在于,開發商利用投資聯盟、私募基金等方式,可以有效分散風險。由于旅游企業證券化程度較低,其交易往來可以不必完全公開。地縣級旅游統計系統不完善,其投資收益統計主觀“自由度”較大,因此,開發商具備了較大的操作空間。
第二步,隔岸觀火。地產商選擇的合作景區常是經營層次比較低,企業治理水平比較差,卻具有優越的旅游資源和區域品牌。對開發商而言,旅游地產有兩個市場,一個是其所熟悉的地產市場細分,另一個是其不太熟悉的旅游市場細分,開發商往往是站在地產之岸,觀旅游之火,從而為項目運營埋下較大的隱患。
第三步,上屋抽梯。地方政府期待旅游地產大項目,可以拉動基建和城鎮化的進程。開發商投其所好,熱炒促進就業、增加政府收入、加速城鎮化等概念,吸引地方政府合作,然后暗中“抽梯”,利用大項目將其捆綁套牢。
第四步,關門捉賊。通過旅游地產路徑,開發商可通過一二級土地開發聯動直接獲取相對的廉價土地,囤積到最優質和最稀缺的林地、農地、旅游用地,以及豐厚的自然資源。
第五步,空城計。最后,開發商會突出強調項目建成后須有3~5年營銷推廣的“窗口期”,在此期間,便玩起了旅游資產閑置的“空城計”。因此,地方政府到最后常常是周郎妙計安天下,賠了旅游,又折城市化。
此次旅游地產熱的動因,當為2010年國家房地產調控的疏導新思路影響所致。商品住宅被過度凸顯的投資屬性,被轉嫁到以投資為首要目的的商業地產上,加之坊間爆炒房地產業將失去支柱產業定位,于是,以“國際旅游度假區”為主的新一輪地產熱一發不可收拾。
其實,中國旅游業早已飽受地產虛火煎熬,以桂林為例, 20世紀80年代掀起“酒店熱”,眾多高檔酒店投入運營后開房率驟降,普遍出現虧損,由于外債集中償還,當地經濟一度不堪重負;90年代又有10多億外資爆炒高爾夫球場,4個國際級球場建成后虧損嚴重,銀行配套資金旋即被套入苦海。類似苦情苦狀,全國旅游中心城市或輕或重,無一幸免,由此,造成了中國旅游業的真實一面:積貧積弱,境內外旅游接待人次雖連年大幅度增長,但行業效益長期難如人意,僅以游客接待人次、旅游總收入、增長率,已不能真實反映中國旅游的產業收益。
據國內省市“1998—2007年旅游要素投入/產出效率”統計,目前旅游地產高燒區,如江西(53.18%)、吉林(58.08%)、內蒙古(52.70%),分列“無效率”的最低分類(≤59%)。另外,2008年,全國星級飯店客房保有量約159萬間,41.7%處于閑置狀態,如果只按平均每間客房10 萬元投資計算,全國有663億元的旅游資產閑置,1998—2008年,星級酒店資產閑置年均增幅約為21.10%。
因此,新的大項目大投入的粗放方式,已無力于助推旅游業的產業轉型,而開發商的“空城計”更會催生產業巨大泡沫。我們須及時警醒,出臺在即的《旅游法》須完善“旅游地產”發展和運營的法制構建;其次,應盡快有計劃、有步驟地啟動旅游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業務,緩解投資風險;再次,以民生型旅游地產為重點,加快推進分時度假、度假點數制的法律和市場進程,有效解決旅游地產居高不下的空置率難題。(中國經濟周刊)